虚拟货币是货币吗?不要跳进这些投资坑

摘要:网络经济不断发展,部分犯罪活动也从线下转至线上,一些金融诈骗、传销活动,以炒作虚拟货币的概念为包装,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网络交易的便利性,吸引投资人在APP、小程序或在线交易平台上进行投资,引导投资人发展身边亲友加入投资、发展层级结构,交易一般通过远程操作甚至跨境运行,躲避各国的金融监管,当融资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后,相关交易平台突然中止运行,让投资者血本无归,而因交易平台跨境运行,维权亦变得更加艰...

3月19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受理了一起私人委托金融合同纠纷,原告委托朋友购买“马可货币”等虚拟货币,但现在货币购买平台应用程序无法打开,投资资金无法赎回。原告认为,朋友作为委托理财方,应退还其投资款8万元。朋友认为,原告只是通过自己的渠道购买虚拟货币,双方之间没有委托金融合同关系,虚拟货币投资风险很高,原告是自愿投资,损益应自负。与此同时,一位朋友觉得自己也是“虚拟货币投资”的受害者,于2020年11月4日以涉嫌网络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据了解,由于涉嫌刑事犯罪,高新技术法院裁定驳回原告高某梅的起诉,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虚拟货币是货币吗?不要跳进这些投资坑

记者了解到,投资虚拟货币欺诈案件很多,如江苏省苏州曹自2018年7月以来,以高回报为诱饵,组织社区,开放层次结构,直接或间接基于返利,吸引群众投资2万元、3万元参与所谓的虚拟货币投机活动,涉嫌组织、领导金字塔销售活动。”

2020年11月28日,中国驻西班牙大使馆还发布信息,提醒中国公民警惕“标准会议”、“马可货币”等金融欺诈行为,提示“部分中国公民受高回报诱惑,通过私人融资参与“标准会议”集资或投资“马可货币”项目,巨额资金转移,发现作弊,后悔。”

那么,什么是虚拟货币呢?它和中国民法典(以下简称)规定的网络虚拟财产有什么区别?虚拟货币作为新型网络投资和金融管理的热门产品,为什么经常“爆炸”?如何识别虚拟货币投资和金融管理行为、金融欺诈和金字塔销售行为?我们应该如何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成都高新法院这篇文章这就给大家科普一下。

首先,虽然虚拟货币被称为“货币”,但它没有市场流通,也没有价值规模的责任。人民币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流通货币,虚拟货币只能作为“商品”进行交易和投资。

其次,虚拟货币并不直接相当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网络虚拟财产”。一般来说,网络虚拟财产是指虚拟货币、账户、游戏设备等,但虚拟货币种类繁多,销售方式不同,有些甚至来源、合法性不明,我国民法典强调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财产权益,换句话说,虚拟货币本身是合法的,在获得、合法占有将成为民法典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

近年来,虚拟货币投资因其高回报率而火爆,但高回报背后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随着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犯罪行为也从线下转向线上。一些金融诈骗和传销活动以炒作虚拟货币的概念为包装,以高回报为诱饵,利用网络交易的便利性吸引投资者应用、小程序或在线交易平台投资,引导投资者发展亲友加入投资,发展层次结构,交易一般通过远程控制甚至跨境运营,避免国家金融监管,当融资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时,相关交易平台突然停止运营,使投资者赔钱,由于交易平台的跨境运营,权利保护变得更加困难。

因此,投资虚拟货币必须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高度警惕金融欺诈和金字塔销售陷阱。任何投资都应保持客观理性的态度和安全警惕的概念,“一口不能吃胖”,高诱导不能贪婪,放弃“快速赚钱”和“大钱”的冲动心理,以合理、适度为投资原则。在疫情下,生活并不容易,更应该适当地管理财务。

那么,投资虚拟货币应该注意什么呢?首先要注意审查货币来源的合法性,其次要注意选择正规的购买渠道和方式,最后要检查相关机构和平台是否具有合法资质。

一般来说,投资虚拟货币需要三个问题,一个问题是否合法引入?第二个问题是否受到国内金融市场体系的控制?第三个问题是交易平台是否合格?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如发现作弊,应及时止损,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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