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3人诱骗180多人购买数千万元的“维卡币”犯有集资诈骗罪

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道,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李某言、黄某枝、李某瑞13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有关人员利用帮助客户调理身体、销售量子产品的机会,大力宣传“维卡币”是第二代虚拟货币,以高收益为诱饵,通过众筹、直销等形式吸收180余人投资166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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