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虚拟货币转移诈骗赃款 男子为诈骗者“洗钱”受审

摘要:单纯买卖虚拟币也会构成犯罪吗?如果交易资金来源是犯罪所得,而交易人又知晓资金来源,那么该交易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2023年7月至11月,被告人王某福提供多个微信号用于收取虚拟币交易资金,通过欧易平台虚拟币在场内、场外交易,为诈骗分子转移诈骗资金,共计人民币38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12000余元。...

简单地买卖虚拟货币也会构成犯罪吗?如果交易资金来源是犯罪所得,交易者知道资金来源,那么交易行为可能构成犯罪。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通州看守所法院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

经依法审查,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被告王某福、王某标、王某平(均另行处理)通过欧易平台进行USDT虚拟货币交易,同意王某福、王某平共同出资25万元,王某标出资11万元,各自经营各自账户进行交易,利润由三人平分。

所谓虚拟货币交易,其实是王某福等人为诈骗分子转移诈骗资金的一种手段。诈骗分子用赃款从王某福等人那里购买虚拟货币,以达到洗钱的目的,而王某福等人则从中赚取差价利润。2023年7月至11月,被告王某福提供多个微信号,收取虚拟货币交易资金。他通过欧洲平台虚拟货币在场内外交易,将诈骗资金转移给诈骗分子,共计38万余元,非法获利1.2万余元。

在法庭上,被告王承认,当他进行第一笔虚拟货币交易时,他发现对方的资金来源是欺诈收入,并提醒他的同伙王,但王说,作为一个企业,他们只是通过交易来赚取差价。

公诉机关以掩盖、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王某福。目前,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此案。

法官提示

虚拟货币没有法律偿还和强制性的货币属性,也没有与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本身就存在法律纠纷。如果用来洗钱赃款,就逃不掉法律制裁。

作者:李慧 钱睿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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