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员:8名90后“程序猿”开发利用虚拟货币软件非法获利120万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摘要:10月8日,浠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其中5名90后软件开发设计者依法起诉至县人民法院。今年5月21日,浠水县李女士到公安局报案。天津大米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公安机关立案后,围绕虚拟货币诈骗APP展开侦查,一个以出售虚拟币软件非法牟利的软件公司浮出水面。...

由于综合利用虚拟货币交易软件供犯罪分子从事网络诈骗,从中非法获利120多万元。10月8日,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县人民法院起诉了5名90后软件开发设计师。

在一起网络诈骗案的背后,一家非法牟利的软件公司被蛰伏

今年5月21日,习水县李女士向公安局报案,“我要报案,我在网上炒股,被骗74万元……”据李女士说,她通常喜欢在网上浏览股票信息。今年3月,她在阅读一个应用程序时弹出了一则股票推荐广告,并在广告页面上添加了联系人的微信,并被“排水”到一个“股票推荐大师粉丝”微信群。在“大师”的指导下,李女士前期投资炒股略有盈利。尝到甜头后,李女士在后续的投资理财中,被诱惑到虚拟货币诈骗平台。充值74万余元后,李女士突然发现无法提现,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检察员:8名90后“程序猿”开发利用虚拟货币软件非法获利120万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大米科技有限公司办公空间

公安部门立案后,围绕虚拟货币诈骗APP展开调查,一家销售虚拟货币软件非法牟利的软件公司曝光。

一单报酬“极其丰厚”的生意,促进了一批年轻人的迷心和冒险

天津大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米科技有限公司”)自2014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期货、数字货币、购物中心等交易软件平台的生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欧于2019年8月介绍,认识了在老挝做生意的王先生。

王自称在东南亚从事数字货币交易业务,希望欧能帮助他开发一个在线虚拟货币交易软件,两个月,20多万USDT(相当于140多万元)。王先生要求,作为买方,他们在项目交易中不签订合同,不提供项目名称,只使用虚拟货币支付。此外,他们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核心代码下进行二次开发,添加他们需要的功能,并更改前端显示在用户面前的页面。

欧很清楚,虚拟货币的主要目的是为网络黑灰行业提供洗钱服务。此外,他们公司生产的软件很可能被海外电信欺诈团伙用于国内外网络欺诈。通常,设计相同类型的软件,合同营业额一般约为80万元。此外,他工作多年,从未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收到过140万元的交易项目。

尽管欧某知道,一旦这项业务成交,他们公司开发设计的软件很可能被电子诈骗团伙使用,从事网络诈骗非法牟利。然而,面对丰厚的报酬,他心动了。而且,他片面地觉得自己只卖源代码,不从事网络诈骗,即使有风险,也与自己无关。因此,他聚集了大米科技公司的7名年轻技术骨干,成立了一个代号为“小象”的项目团队,开始编写、测试、维修、前端设计、后端维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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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扣押的作案工具

经过一个多月的开发设计,软件终于如期完成。2019年9月,欧某将程序源代码交给王先生,并两次派技术人员到老挝搭建和运营网络平台,进行系统调试和培训。10月至11月,大米科技公司两次派技术人员到老挝,协助王先生处理相关系统漏洞问题,使网络诈骗平台顺利运行。在此期间,双方通过加密信道进行长期联系。

事实上,王先生等人拿到软件后,稍加改造,使之“更加完美”,从而有利于电信诈骗活动的顺利进行。软件换成“背心”后,平台可以控制客户从后台投资虚拟货币,实现“货币”、“提币”等功能。客户注册账号后,会有个人币址钱夹。将虚拟货币冲入钱夹后,可以在平台上实现“冲币”、“交易”、“提币”等功能操作。在网络用户的操作中,王先生所在的平台方通过后台技术处理,将客户的虚拟货币作为自己的,导致用户无法取款,造成金钱损失。受害者李女士在平台上投入的74万元最终无法在平台上取款,因为该软件经过二次开发后的“杰作”。

一个因贪图暴利而侥幸做出的决定,带来了一场难忘的牢狱之灾

检察员:8名90后“程序猿”开发利用虚拟货币软件非法获利120万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习水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案

2021年6月,习水县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案,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经过深入调查,公安部门发现,截至今年8月23日,王某的诈骗团伙利用该软件从事网络电信诈骗案件24起,涉案金额750多万元。作为软件开发设计师,大米科技公司的欧某等人从中获利120多万元。

7月2日,习水县公安局将案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冯卫国仔细审查了案卷,审讯了嫌疑人,并核实了有效证据。检察官认为,主观上,欧等人知道中国严禁开发虚拟货币平台,“小象”项目很可能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欺诈,并有涉嫌违法犯罪的风险。客观上,欧等人仍参与开发设计,承接项目交付,为犯罪分子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非法获利100多万元。因此,欧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员:8名90后“程序猿”开发利用虚拟货币软件非法获利120万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10月8日,法院以欧某等5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习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鉴于此外3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社会风险小,法院起诉不起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检 察 官 说 法

根据国家反诈骗中心的数据分析,在我国,犯罪分子利用网络APP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占所有电信诈骗案件的近60%。网络电信诈骗团伙利用APP的功能特点,将其包装成极具欺骗性的“正规”应用平台,诱使受害者点击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下载,从而实施诈骗。客户一旦下载软件,就会陷入骗子的陷阱。因此,检察官建议软件开发人员必须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不能贪图自身利益,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技术服务,成为其同伙。另一方面,群众也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面对来历不明的APP,不扫码、不下载、不参与、不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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