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助理总裁:如果银行托管虚拟资产,必须将自己的资产分开

据金融报道,香港金融管理局助理总裁(银行道德)区榆林表示,相关销售代币化产品的指导方针适用于真实资产在分类账上的数字表示,如结构性投资商品、现货贵金属和存款产品,不受《证券期货条例》的规定。真实资产本身就有保障措施。如果将来是代币化的,可能会增加额外的风险(主要是技术风险),比如代币化产品可能会被震惊或系统停止运行。当银行为客户管理此类资产时,必须遵循五项标准,其中一项是银行必须将自有资产与客户数字资产分开,其他标准包括风险控制、客户资产保障、服务供应商尽职调查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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